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互联网直播服务(不含新闻信息服务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视听节目)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互联网信息服务;网络文化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互联网数据服务;软件开发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网络技术服务;动漫游戏开发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据处理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